违法焚烧垃圾一般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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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在实际管理中,很多地方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如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曾对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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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由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比如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曾对企业露天焚烧垃圾,造成大量有毒有害烟尘排放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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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的地方依据相关法规,将对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处罚职责赋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如托克托县住建局就负责对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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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一般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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