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收1000元红包,20年老员工竟遭辞退?冤情何在?
然而,命运却在2017年的春天给了他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2017年3月17日,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老杨收到了一笔来自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林某的微信转账——1000元。起初,老杨或许并未觉得这笔转账有何不妥,毕竟在复杂的商业往来中,资金的流动总是频繁而复杂。但公司的一次例行调查,却将这笔转账推向了风口浪尖。
2017年7月1日,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了老杨收取这笔转账的事实。而供应商林某,在被隔离调查时,所提供的情况说明中称这1000元为春节礼金。这一说法,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公司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公司有着明文规定,严禁员工收取供应商的礼金,老杨作为基础管理员,对此规定理应心知肚明。于是,公司以老杨收取供应商礼金、严重违纪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认定公司若解除劳动合同将构成违法,需向老杨支付高达326826.32元的赔偿金。但公司对此决定不服,毅然决然地将此事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时,双方各执一词。老杨坚称这1000元是林某归还自己之前垫付的钱款,但林某却一口咬定这是春节的礼金。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老杨确实收取了供应商的1000元,而老杨需要承担推翻该款项为礼金的举证责任。然而,老杨在调查时的说法多次变更,先是说这是林某归还的垃圾清运费,后又在诉讼中改口称是为林某妻子垫付的工地违规罚款。但这些说法都缺乏有力的书面证据支持,且林某的妻子也并未出庭作证。因此,法院对老杨的说法不予认定。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公司解除与老杨的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326826.32元。这一判决如同一记重锤,击在了老杨的心头。他无法接受自己二十多年的辛勤付出,就因为这一笔无法说清的转账而化为乌有。于是,他毅然决定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同样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录音、视频资料以及老杨和林某书写的情况证明等证据材料,都成为了法院判断的关键。二审法院认为,结合这些证据材料以及林某的陈述,有理由相信这1000元款项是林某支付给老杨的好处费。因此,对于老杨否认收取好处费的辩解,二审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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